近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粮油生产及特色水果产业发展的通知》(泉农规〔2026〕1号),对扶持部分粮油生产项目和特色水果种植补助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
补助标准
(一)提高部分粮油生产项目补助标准。
1.规模种植马铃薯: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补助标准由现行200元/亩提高至300元/亩,每亩增加补助100元。
2. 规模种植大豆: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补助标准由现行300元/亩提高至500元/亩,每亩增加补助200元。
3.规模种植旱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补助标准由现行200元/亩提高至400元/亩,每亩增加补助200元。
4.种植耐盐碱水稻:种植面积10亩及以上的,补助标准由现行200元/亩提高至300元/亩,每亩增加补助100元。
5.山垅田复耕种粮:对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连续三年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补助标准由第一年按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提高至15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每亩奖补300元提高至500元。
(二)新增特色水果种植(高接换种)补助项目。
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新增种植(高接换种)蓝莓、葡萄、荔枝、莲雾和余甘等5种特色水果5亩及以上的,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5-2239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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