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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秩序,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泉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我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及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单位或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应委托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运输服务企业清运,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运送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泉州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名录
泉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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